律师解析:在持有居民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过期六十日后,便可领取新的证件。 在此期间,公民有义务自行前往公安机关申请更换新的身份证件,在提交已过期的身份证给公安部门时,应当同时递交上述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在尚未取得新的身份证之前,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以便于正常生活中的使用。 以下为详细的补办身份证手续步骤: 首先,申领人需要准备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等; 其次,申请人应携带完好的个人资料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再次,派出所将会对申领人进行人像以及指纹信息的采集工作; 最后,申请人需支付相关手续费,并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名,并且提供联系方式以备将来联系之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