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法律工作者能否代理自诉案件 |
| 内容 | 可以。但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其代理权受到一定限制。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范围是: (一)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三)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仲裁活动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接受被告人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担任不需要侦查的、告诉才处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 第210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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